发布时间:2025-07-05 13:41:30 阅读: 83次
原標題:民辦教育別成“暴利機構”代名詞
全國政協委員、北京城市學院院長劉林:
不要讓民辦教育的公益性越來越弱化,不要讓民辦教師從教員變成“店員”。昨天下午,全國政協委員、北京城市學院院長劉林針對民辦教育提出了建議。他說,要把民辦教師與公辦教師同等待遇落到實處,同時要賦予民辦學校更多的辦學自主權,建立適合民辦學校的師資條件評審機製。
民辦學校公益性弱化淡化
“昨天我看到一個以高等教育為主的教育集團在香港申請上市,提出的毛利潤率居然達到70%左右。”劉林說,近年來,教育產業化的現象風行,民辦學校變成企業競相上市的現象蔓延,這就帶來了兩個“遠遠超過”現象:一個是民辦教育機構為了拉抬股價、提出了遠遠超過正常水平的毛利潤率,民辦教育成了“暴利機構”的代名詞;同時,一些地方政府對能帶來投資、減少政府投入的民辦企業家的重視,遠遠超過對無私奉獻的民辦慈善家、一線民辦教師的重視。
劉林認為,長期以來,民辦教育的公益性在不斷弱化、淡化,產業屬性不斷被突出,民辦學校教師在民辦教育發展中的話語權不僅被漠視,身份也受到了質疑。“由過去受人尊敬的學校教員,變成了暴利‘學店’的‘店員’,教師榮譽感大打折扣,對教育行業屬性的認同感也在不斷下降。”他建議,政府部門要高度重視,糾正輿論導向的偏頗,多宣傳樹立民辦教育公益性方麵的正麵典型,多宣傳無私奉獻的一線民辦教師的正麵典型,讓他們和公辦學校教師一樣,享有身為人民教師的尊嚴感和榮譽感。
民辦學校教師社保負擔重
劉林還建議,要把民辦教育促進法規定的“同等待遇”落到實處。“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全麵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意見中,重申了《民辦教育促進法》提出的民辦教師在業務培訓、職稱晉升、科研立項、表彰獎勵等方麵,與公辦學校教師享有同樣的權利,但《民辦教育促進法》實施15年了,這項規定在很多地方依然是一紙空文,而且一些變相歧視、排斥民辦教師的現象、政策還在不斷出現、出台。”他呼籲,在這次落實中央意見過程中,中央派出的督查組要把落實民辦教師待遇最為督查的重點內容。
劉林還同時提到了民辦學校和教師的社保負擔問題。“學校要承擔的社保繳納比例占工資比例51.5%,教師個人要承擔的五險一金繳納的比例為26.2%,兩項合計接近78%。也就是說,民辦學校在教師工資上投入1元錢,教師現實能拿到手的隻有2毛3分錢。民辦教師不僅拿不到政府補貼,還要給政府上繳70%的錢。”劉林認為,應該像中央意見所提出的要有“學校、個人和政府合理分擔的機製”,一方麵減輕民辦學校和教師的負擔,另一方麵也能增加民辦學校教師對政府的認同感和整體歸屬感。
師資條件評審要承認兼職教師
劉林認為,到民辦學校工作的學科帶頭人看中的不僅是民辦學校的待遇,更看重的是民辦學校體製機製的活力給他帶來的施展才能的空間,所以賦予民辦學校更多的辦學自主權就顯得尤為重要。“但現在很多政策不區分公辦、民辦,使民辦學校的辦學自主權越來越少。我們呼籲教育部從自身做起,把專業設置自主權全部下放給民辦學校,讓民辦學校教師的積極性和創造力得到發揮,以事中的監督和事後的評估來代替事前的專業設置審批,保證教育方向和教學質量。”
同時,對民辦學校的師資條件項目評審中,也要有合理的評判標準。劉林說,專職和兼職相結合,這本來是民辦學校節約辦學成本的一個途徑,同時也是民辦學校保持發展活力、適應市場變化的優勢,但在相當一部分院校設置和專業評審中,隻承認專職教師數量,不承認兼職教師數量。“這迫使民辦學校不得不養起大批專職教師,不僅加重了負擔,也抑製了民辦學校的辦學活力,使它原有的優勢得不到發揮。我建議教育部門和科研部門針對民辦學校實際,從實際出發,建立適合民辦學校的師資條件評審機製。”
來源:北京晨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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責任編輯:霍宇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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